商標轉讓與商標變更的區(qū)別是什么?
2021-10-18 09:33:45
一、什么是商標轉讓?商標轉讓是指商標注冊人在注冊商標有效期內將商標專用權轉讓給對方的行為。 商標轉讓一般有以下幾種形式:合同轉讓、后續(xù)轉讓和因行政命令而轉讓。 注冊商標的轉讓形式包括合同轉讓和繼承轉讓。 合同轉讓是指轉讓人與受讓人之間通過簽訂轉讓合同轉讓注冊商標;繼承,是指依法登記的個人和個體工商戶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法定繼承人繼承其注冊商標。 二、什么是商標變更?商標標識核準注冊申請注冊后,商標注冊人的主要負責人、詳細地址或者其他注冊申請事項發(fā)生變化的,應當向商標局申請辦理相關變更手續(xù)。 自2002年9月15日《專利法實施條例》施行以來,已申請注冊但未獲核準的商標標識,也應向商標局申請變更申請人的主要負責人、詳細地址和主要負責人,或者刪除注冊申請中的特定商品。 因企業(yè)合并、企業(yè)兼并或者先改制而轉讓商標標識專利權的,應當辦理轉讓手續(xù)。 申請變更商標注冊人委托人的,商標標識專利權不轉移。 申請變更注冊人的主要負責人、詳細地址或其他注冊申請有兩種方式。本條授權國家認可的商標代理機構申請注冊。另一種是申請人立即到商標局商標注冊服務辦公室申請。 3.商標轉讓和商標變更有什么區(qū)別?商標注冊的轉讓不同于注冊人主體的變更。 注冊人主體發(fā)生變化時,商標注冊主體不變,但注冊人名稱發(fā)生變化。 但是,商標注冊轉讓意味著其行為主體發(fā)生了變化。轉讓后,凡是在深圳注冊了商標標識的,都不是原注冊人。 前一種情況,商標注冊人(公司)名稱發(fā)生變更的,只需申請工商變更;后一種情況,如果商標注冊人(公司)將合伙企業(yè)變更為有限責任公司,雖然其企業(yè)名稱和詳細地址沒有發(fā)生變化,但實質上已經變更為新的公司法人,因此應當辦理轉移登記手續(xù)。 深圳幸福財稅可以為您提供專業(yè)高效的一站式財稅服務。如需注冊公司、記賬報稅、落戶前海公司、注冊商標、申請一般納稅人、轉讓公司或有其他工商稅務并發(fā)癥,請登錄幸福財稅:www.yfcsg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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