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成立的云集,抓住了微信的社交流量紅利,精準地利用人性建立起了早期的銷售架構和會員積累。截至2018年底,云集已經有740萬付費會員。2018年全年,云集GMV達到227億元,其中會員貢獻了66.4%,人均消費2037元。作為對比,拼多多的活躍買家的人均年消費額只有1126.9元。5月3日,云集在美國納斯達克正式敲鐘上市,發(fā)行價11.00美元,盤中漲幅最高達到65%,報價18.20美元。云集平臺背后運營的企業(yè)全稱是,云集共享科技有限公司,是社交電商領域領先的移動互聯網公司,作為云集共享旗下的精選制零售平臺,云集APP于2015年5月正式上線。經過三年多的發(fā)展,云集以其獨特的S2B2C模式,擁有了數千萬的注冊用戶,同時也讓消費者能以“批發(fā)價”買到極具性價比的全球精品好貨。
以云集共享科技有限公司作為申請人名稱在商標局官網上進行檢索,檢索結果顯示早在2005年,該公司在尼斯分類的第35類上申請注冊了第一枚云集商標,但遺憾的是僅僅在35類上注冊了一枚云集商標,其他類別上并未注冊,直到2015年與第一枚云集商標申請日時隔十年之后又在第35類上成功申請注冊了云集微店商標,但2018年后在第35類上其他商品或者服務項目上申請注冊云集商標多數未能成功,在第29、30、31等類別上申請云集商標也多被駁回,原因在于在長達十年的空檔期,已經有很大主體申請注冊了云集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目前帶有云集二字的商標多達559個。
但值得注意的是一個名為深圳前海云集品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的主體,共申請了241枚商標,其中在2017年注冊了40余枚“云集品”商標,并且多數被核準注冊。2019年3月20日消息,億邦動力獲悉,深圳警方日前對“云集品”特大網絡傳銷犯罪團伙開展收網行動,抓獲多名主要嫌疑人。根據深圳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局公布的通報顯示,該團伙以“共享經濟”、“新銷售”為幌子,成立深圳前海云集品電子商務有限公司,要求會員繳納一定費用取得加入資格,通過設立多等級的會員制度組成層級,以發(fā)展人員數量作為計酬返利依據,引誘他人繼續(xù)參與,騙取財物,嚴重擾亂經濟社會秩序,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犯罪。
深圳前海云集品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未來生死未卜,但其注冊的商標是無形資產,對于有需要的企業(yè)可以通過轉讓等方式獲取,商標轉讓后可以直接取得商標專用權,要比通過申請注冊取得商標權利的速度更快,效率更高。